我所毛爱东、黄悦波律师应邀参加“互联网+与知识产权”论坛暨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主题发言
2015年12月5日,“互联网+与知识产权”论坛暨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技馆二楼报告厅举行。参会人员有各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师、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互联网企业法务代表、知识产权律师、其他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等,全场座无虚席。
上午9点,年会正式开始,会议由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明主持。开幕式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兴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法工委主任丁祖年、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兼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洪积庆、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单烈、阿里巴巴副总裁俞思瑛、正泰集团副总裁徐志武、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分别进行致辞。本届年会围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网络与电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个主题分别进行发言与探讨。
上午10点30分到12点30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主题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保护处处长严明潮主持,由严明潮处长、黄良才高级法务、应振芳副教授、朱一飞副教授分别围绕“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挑战与机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理念与现实”、“著作权侵权的行政查处”进行主题发言,并由王坤研究员和朱建军副巡视员进行评议。

下午1点30分到3点,“网络与电商知识产权”主题由阿里巴巴副总裁俞思瑛主持,由周多高级法务、何怀文副教授、吴旭华律师、刘培沛法务经理、成文娟庭长分别就“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初步思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电商专利侵权的注意义务”、“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思维与模式创新”、“视频网站版权风险控制”、“知识产权保护与电子商务平台竞争秩序的建构”分别进行发言,由严庆荣处长、陶丽琴院长和吕后旺副庭长进行评议。
3点10分到4点40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题由应向健高级法官主持,由王亦非法官、我所毛爱东律师、黄妙律师、张炳生院长、王磊法官、王梨华律师、我所黄悦波律师、郑万青副会长、陈宇法官、邓恒博士、罗云律师、周洪涛博士分别围绕“知识产权证据保全与举证妨碍”、“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专利侵权诉讼审判程序设计及其合理性”三个议题进行发言与讨论。
我所毛爱东律师结合法律条文和实务,就“申请人对申请证据保全的实质要件是否承担举证责任”、“证据可由当事人通过购买等方式自行取得的是否一律不予准许证据保全申请”、“申请保全的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这两个条件是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知识产权举证妨碍相关内容进行发言。我所黄悦波针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进行评议,结合商标实务,对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和法定赔偿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并提出了“针对法定赔偿的范围制定相关细则”等建设性的建议。


本届年会于下午5点30分左右圆满结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海味主持了闭幕式,李永明会长对本次年会进行了总结。“互联网+与知识产权”论坛暨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的顺利召开,使各知识产权从业者借此机会针对当前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对推进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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